員工福利

良好的福利與薪資制度

  • 薪資

    薪資核敘與性別無關且遵守勞動法令對薪資之規範。

  • 獎金

    專利獎金、年終獎金及績效獎金(視營運及獲利狀況)

  • 公平公正

    秉持公平、公正原則,薪資調整、獎金及分紅與公司每年營運績效、團隊表現以及個人績效直接相關。

  • 勞健保

    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、每月定期提繳退休金、免費團體保險。

  • 福利

    生日書、婚喪喜慶、生育 、旅遊補助。

  • 特休

    依勞動基準法的特別休假制度,員工到職滿6個月即可享有特別休假。

重視員工安全與身心健康管理

退休制度

中華民國政府於94年7月1日施行勞工退休金條例(新制),94年7月1日後到職之員工為新制,94年7月1日前到職之員工,依員工選擇延續舊制或轉為新制。

舊制

一、退休條件分為「自請退休」與「強制退休」:
1.自請退休: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者、工作25年以上者或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者。
2.強制退休:年滿65歲者、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者。
二、退休金提撥狀況:依勞動基準法規定,每月提撥員工薪資總額百分之二儲存於臺灣銀行退休金專戶。
三、員工退休金給付:依據服務年資及其核准退休日前 6 個月平均工資(基數)計算。年資自到職日起算,留職停薪期間之年資予以扣除。
四、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運作狀況:本公司成立「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」,負責監督與管理退休準備金相關事宜,以保障員工權益。

新制

一、員工年滿60歲即得請領退休金,提繳退休金年資滿15年以上者,得選擇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,提繳退休金年資未滿15年者,應請領一次退休金,符合退休條件之員工,由員工本人自行向勞保局申請。

二.退休金提撥狀況: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員工,提撥員工每月工資百分之六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專戶。